一、主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巴彦淖尔市体育局
巴彦淖尔市旅游局
三、协办单位:巴彦淖尔市体育总会
巴彦淖尔市篮球协会
巴彦淖尔市第一中学
巴彦淖尔市体育学校
赞助企业(待定)
四、比赛时间:2016年8月18日-23日(8月18日报到)
五、比赛地点:巴彦淖尔市体育学校、巴彦淖尔市第一中学、临河人民公园体育场
六、参赛单位:
受邀请的单位。境内队须由组委会邀请方可参赛报名,境外队名额不限,总名额60-80支。
七、比赛组别:
1、男子组
(1)男子中年组:限于1971年前出生,年龄已满四十五岁者。
(2)男子中年组:限于1966年前出生,年龄已满五十岁者。
(3)男子中年组:限于1961年前出生,年龄已满五十五岁者。
(4)男子长青年组:限于1956年前出生,年龄已满六十岁者。
2、女子组
(1)女子中年组:限于1976年前出生,年龄已满四十岁者。
(2)女子中年组:限于1971年前出生,年龄已满四十五岁者。
(3)女子长青年组:限于1966年前出生,年龄已满五十岁者。
八、参加办法:
1、参赛队员须是华裔人士(直属血亲或祖父母、父母其中之一为华裔者)。
2、各组别每队限报队员12人,领队、教练员、工作人员等4人,共计16人;领队、教练可兼队员。
3、本届比赛,队员仅可代表同年龄组的一个球队参赛,若希望参加其它年龄组的球队比赛,只能参加比本人年龄小的组别。
4、参赛队员须符合报名组别的年龄规定(以本人证照或附照片的身份证明为准)。
5、各队领队、教练员须负责核实本队队员的年龄、组别是否相符。每场必须带身份证明,方可比赛。
6、凡经组委会查核虚报年龄者,即停止该队员的参赛资格。
7、参赛队员须是身体健康,经医方出具证明适宜参加篮球比赛者,并请自行购买保险。比赛中如发生任何意外事故,其一切责任由领队及队员自负。
8、同意于比赛期间遭遇意外伤害及损失责任自负者方可报名参赛。
9、报名单须用正楷字体填写姓名、年龄、比赛球衣号码,并附上本人照片及护照(PASSPORT)影印件,一式二份(以上数据输入电脑系统,以便核查)。
报名单请寄:中国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体育局竞体科(邮编015000) 收
电话: 0478-8700816 0478-8293470
报名单电子版发至邮箱:51508063@qq.com
联系人:巴彦淖尔市体育局竞体科 岳娜 手机13948880999
巴彦淖尔市体育学校 李娜 手机15248891565
10、各参赛球队务必按规定将运动员报名单、运动员照片粘贴单、二代身份证粘贴单按规定寄发大会,同时将参赛费、比赛保证金共计人民币2000元汇入大会指定账户,才能确认该队视为参加本届比赛。
收款单位:巴彦淖尔市篮球协会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巴彦淖尔市分行营业部
账 号:152435283705
11、本次比赛总报名队数限制在60-80支代表队,按照报名先后顺序报满为止。凡接到参赛通知或受到邀请的球队请尽早严格按报名相关规定要求及程序抓紧报名,以免错过参赛机会。
12、凡超编人员严格按照竞赛规程的规定,境内队每人每天缴纳食宿费人民币260元,境外队每人每天缴纳食宿费46美元,按实际产生食宿费用的天数缴纳。
九、竞赛办法:
1、比赛采用国际篮球规则及本会订之补充规则。
2、根据报名队数多少决定竞赛办法。采用分组循环赛制,每队至少比赛三场。分组抽签及赛程编排由竞赛部负责。
3、名次排列方法:
(1)胜1场者得2分,负1场者得1分,弃权者零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2)如两队积分相等,则两队间比赛的胜队名次列前。
(3)如三队或三队以上积分相等,则以相间比赛的得失分率(得分之和除以失分之和)多少排列名次。如再相等则以各队全部比赛的得失分率多少排名次,得失分率高者名次列前。
4、本届比赛特殊规定:
(1)比赛分四节进行,一、二节为上半时,三、四节为下半时。上半时每队可暂停两次,下半时每队可暂停三次。每节全队犯规累计满四次以后,犯规(除控制球队犯规外)则执罚球。
(2)比赛时间特定为除暂停、替换、罚球及第四节的最后两分钟按规则停止计时外,其它情况均不停表。
十、奖励:
1、每组获前三名的队,获优胜杯一座。获前三名队的每位球员分别奖励金、银、铜牌。
2、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代表队若干名。
3、各参赛队评选一名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员。
4、评选优秀裁判员若干名。
十一、其它:
1、各队应自备深、浅两套球衣,背心前后须有明显的号码。
2、各队比赛时须带上队员的护照或身份证明随时备查。对违背体育道德,有失体育精神的球队,创办方将处以停止邀请参赛一年,以示警告。
3、如遇球队有不符合年龄规定的队员比赛,则该场比赛视为友谊赛。无论胜负,判合法球队得积分2分,非法球队积0分。
4、各队在比赛中,不得有弃权行为。
十二、经费:
1、各参赛队往返机票、车票及在本次比赛期间的费用自理。
2、境内队每人每天向大会缴纳食宿费人民币150元(标准间、含三餐),个人要求住单间的缴纳食宿费人民币260元(含三餐);境外队每人每天向大会缴纳食宿费25美元(标准间、含三餐),个人要求住单间的缴纳40美元(含三餐)。大会向各队提供三至四星级标准酒店食宿,住宿标准为标间360元(合60美元),就餐标准为每人每天150元(合25美元),各队缴纳食宿费不足部分由大会承担。
2、各参赛队向大会组委会缴纳参赛费1000元。
3、为保证比赛的顺利进行,各参赛队须向大会缴纳比赛保证金1000元,比赛期间未发生违反纪律者,比赛结束时如数退还。 |